呼和浩特将开放50处早市、夜市、周末集市_天天时讯

2023-04-12 21:10:26 来源:新赛罕v

原题:给流动摊贩“安了家” 让青城更有“烟火气”


(相关资料图)

为激发城市活力,保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发《提振城市烟火气工作实施方案》,公布7项重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将开放50处早市、夜市、周末集市,并制定摊区地图,为流动摊贩“安家”。

7项重点任务是:

积极拓展市场摊区。各区综合考量辖区城市规划布局、常住人口分布、交通运行状况等因素,对辖区现有流动商贩情况进行摸底统计,采取新设市场摊区、增设经营摊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露天市场摊区对流动商贩吸纳能力,促进更多个体经营者就业。经营业主一律不得违规占道经营,确保市场摊区周边道路畅通。

逐步规范设置早夜市市场摊区。在统筹利用好现有早市、夜市、周末集市等露天市场摊区基础上,根据辖区交通、人流等实际情况,规划选定并逐步开放一批早夜市或周末集市(其中新城区13处,回民区11处,玉泉区11处,赛罕区13处,金川、如意各1处),及时对外宣传公布,引导有需求的经营者参与设摊。要求入市经营者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严格按照指定的经营地点、范围、时间规范经营,不得混淆经营,不得擅自移动经营点位、扩大经营面积。同时,建立早夜市摊点摊区卫生责任制,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清理和保持好摊点摊区环境卫生,做到即产即清、摊走地净。

制定发布摊区地图。按照区域布局、街路分类、交通状况,合理划定流动商贩经营禁止区、限时经营区和允许经营区,明确选定开放的经营点位,制定摊区地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便于流动商贩寻找经营地点。

严格规范商超户外经营活动。对大型商场和商贸企业有举办户外宣传促销活动需求的,采取申请备案制,允许周末、节假日期间在自有用地内设置乐队、摆放展台、充气装置、花篮、易拉宝等简易宣传用品举办宣传促销活动,批复时限要及时,并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出管理要求,明确促销活动时段;鼓励举办各类赛事,增加城市活力。督促业主或举办活动的单位做好活动场地内的清扫保洁,做到人走场清,地面干净整洁。

规范沿街商户外摆经营行为。各级城管部门根据辖区管理实际,在有条件的街区地段,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形下适当划定店铺门前外摆经营范围,对有举办开业庆典、户外宣传促销活动需求的,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市民通行等前提下,采取申请备案制,允许设置花篮、易拉宝等简易宣传用品举办庆典促销活动。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出管理要求,明确促销活动时限和范围,督促商户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相关规定。依法加大破坏市容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严禁户外烧烤及户外食品加工行为。

支持引导农民入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结合我市周边地区季节性地产时令瓜果蔬菜,在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居民社区周边合理划定设置自产自销的瓜果蔬菜临时销售场所,引导自产自销的农户规范经营,方便市民采买,促进农民增收,同步加强监管服务。

结合当地开展的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活动,引导“地摊经济”有序健康发展,除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侵占绿地、影响食品安全等行为予以规范和纠正外,在经营时间、经营区域、经营方式、经营产品种类等方面要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姬   磊

初审:张姝宁

复审:郭建国 陈臻

终审:王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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